【同辰资讯】新国标!住建部发布《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 时间:2023-07-28
- 作者:同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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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了国家标准《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4月9日,《零碳建筑技术标准》正式启动以来,历经两年终于推出了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征求意见稿))。
在对(征求意见稿)深入研读后,择其要点与各位同仁分享。
0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既有改造的低碳、近零碳、零碳建筑与区域的设计、建造、运行和判定。
02 定义:
2.0.1 低碳建筑:
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符合本标准第3.2.1、3.2.2条规定的建筑。
2.0.2 近零碳建筑:
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符合本标准第3.2.3、3.2.4条或8.4.6条规定的建筑。
2.0.3 零碳建筑:
适应气候特征与场地条件,在满足室内环境参数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建筑设计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建筑蓄能,在实现近零碳建筑基础上,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等碳抵消方式,符合本标准第3.2.5条或8.4.7条规定的建筑。
2.0.4 全过程零碳建筑:
在满足零碳建筑技术指标的基础上,通过采用低碳建材、低碳结构形式和材料减量化设计,可结合碳排放权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等碳抵消方式,建筑建材、建造和运行全过程的总碳排放量不大于零的建筑。
同辰认为,从定义上而言,2.0.3 中的零碳建筑定义为“零碳运行建筑”或者更加准确。
03 建筑碳排放指标: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不同气候区域、不同类型建筑的单面面积碳排放强度参照值。
04 碳抵消:
还注意到,在碳抵消部分,“零碳建筑与区域引入碳抵消方式进行设计判定时,应购买不少于10年的绿色电力或等量的碳信用产品。零碳建筑与区域引入碳抵消方式进行运行判定时,可先使用设计阶段购买的绿色电力或碳信用产品进行抵消,当购买量抵消完时,应购买不少于5年运行期的绿色电力或等量的碳信用产品。”
同辰认为,对于有建造零碳建筑意向的业主而言,碳抵消的成本并不低。
《零碳建筑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积极落实“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工作,将对建筑领域减碳目标分解落实,为建筑领域达峰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的确认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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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辰建筑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