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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辰资讯】全国首部!深圳最严格绿色建筑条例来了

  • 时间:2022-04-01
  • 作者:同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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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绿色建筑探索一直领跑全国。截至目前,深圳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亿平方米,成为全国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最大和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3月2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运行和改造、性能和评价、促进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七大部分。



《条例》内容聚焦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管理过程,以绿色建筑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为脉络,以绿色建筑的性能及其评价、相关促进和激励措施为支撑,以问题为导向解决发展掣肘,以严格责任确保建筑绿色性能要求落到实处。通篇下来,亮点很多。


条例强化了绿色运行阶段的管理。针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行”的痼疾,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使用者、物业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强化绿色建筑运行主体的义务,将绿色运行管理由政府推动转变为用能单位依法自觉履行。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已经发布的绿色建筑相关条例、办法中最细致、最严格的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这部《条例》是全国首部将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一并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的绿色建筑法规,并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和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以及首次提出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







01、新建建筑建设和运行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要求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等四个等级。深圳此次立法,全面提升深圳绿色建筑建设和运行标准,基本级根本不考虑,明确规定本市新建建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的要求;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设和运行应当符合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二星级的要求;鼓励既有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达到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一星级。


此外,《条例》规定实施建筑碳排放总量、强度双控,创新提出建立建筑碳排放管控工作机制,规定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建筑领域碳排放控制目标,制定和公布重点碳排放建筑名录,确定不同类型建筑能耗及碳排放基准线,对重点碳排放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和核查,同时鼓励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近零碳排放试验区示范建设。







02、不符合绿色专篇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条例》从建筑全寿命期视角展开,明确将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行、改造、拆除全过程活动纳入法规调整范围,全方位、全角度保障绿色建筑的发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强化绿色专篇要求。根据《条例》规定,新、改、扩建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阶段,应当编制绿色专篇,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节能减排目标、技术路径以及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要求等内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绿色专篇关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开展设计、施工、监理活动。


而如果新建建筑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专篇要求,《条例》明确不得出具专项验收合格报告,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03、公共建筑用能超标要开展能源审计


针对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重建设、轻运行”问题,《条例》进一步强化了绿色建筑运行主体的义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时,应当在销售合同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性能指标,并在房屋交付时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房屋运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和违约责任。


《条例》还规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对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指标超标的,要求开展能源审计,采取措施降低能耗;连续两年建筑用能指标超过建筑能耗标准约束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此外,还确立了阶梯电价机制,要求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民用建筑用电定额标准,对超限额用电的,实行阶梯价格,倒逼节能减排。







04、购买绿色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当前购买绿色新能源汽车享有不少优惠政策,今后购买绿色建筑住房也能享受优惠。


《条例》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的绿色建筑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按照不超过地方规定的比例上浮。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条例》形成了一套激励政策组合拳: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优先采购和使用绿色建材以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等多种方式提供多样化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助力绿色建筑企业减负增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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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辰建筑

▌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深政观察、建筑杂志社